※紙筆練習與測驗太少,加強題型熟悉度。
※當節下課寫回家作業紙條交給導師,請導師協助寫黑板。
※習作與作業由均一師指派及擅改,由導師選定學生收取,隔天送至辦公室。
考試卷、練習卷、練習卷由導師給予練習。
※平時成績 (均一50% / 導師50% 加總) 與 段考成績機制確認。
※學生是否調整:
依 本計畫 第三項 II目. 實施對象:
1.學生經科技化評量系統科技評量成績篩選測驗結果,數學有不合格之情形者
2.學生經學校學習輔導小組認定屬學習低成就者。
學校輔導小組認定為 段考區間第一次調整 ,可調整人員名單(附件一)。
※學習架構討論:
上課模式調整
主要教學:
依課程課綱 安排教學進度同步、原班級期考範圍試卷相同。
次要補救:
再加強學期補救教學學習指標。
(補救強度較小。但免於家長太多分數公平性疑慮與畢業成績認定困難)。
依課程課綱 安排教學進度同步、原班級期考範圍試卷相同。
次要補救:
再加強學期補救教學學習指標。
(補救強度較小。但免於家長太多分數公平性疑慮與畢業成績認定困難)。